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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税试点已受理申办房产税认定1.8万余件--中国国情手册
2011-05-01

    新华社上海4月28日电(记者 周琳)记者28日从上海税务[ShuiWu]机关获悉,截至4月27日,上海税务[ShuiWu]机关共受理购房人申请办理房产税认定18960件,其中认定为应征税的住房2306套,从3月份上海市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到现在有20笔左右缴纳。

    上海市国家税务[ShuiWu]局、上海市地方税务[ShuiWu]局局长顾炬表示,按照目前个人房产税的征收规定,认定为应缴房产税的,从产证办出到今年的12月31日以前都可以缴纳,应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NaShuiRen]可以在自己便利的时候就去缴纳,不一定要集中在年底的时点上。

    据介绍,4月1日起契税征管职能由财政划转税务[ShuiWu]后,个人住房涉及税收将均统一由市税务[ShuiWu]部门征收。税务[ShuiWu]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制定纳税指南置放在办税窗口供纳税人[NaShuiRen]领取。

    顾炬表示,上海正在尝试建立税务[ShuiWu]干部向纳税人[NaShuiRen]述职的制度,让纳税人[NaShuiRen]和企业对基层税务[ShuiWu]工作进行评议,将评议权、决定权交给企业和纳税人[NaShuiRen],便于对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假如在工作当中发现税务[ShuiWu]干部有接受纳税人[NaShuiRen]吃请、财物,或存在损害纳税人[NaShuiRen]权益的行为,坚决一查到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