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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重复抵押骗贷近4亿元 老板被判无期--中国国情手册
2011-07-05

  新华网重庆6月29日电(记者朱薇)备受关注的重庆房地产企业谊德公司利用反复抵押、假按揭等手腕欺骗数家银行近4亿元贷款的案件29日一审宣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欺骗罪、单位行贿罪判处重庆谊德公司罚金四亿零一百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卫承伟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1年,被告单位重庆谊德公司先后多次采用虚构贸易背景、反复抵押、供给虚伪财务报表、虚伪按揭等手腕,从中国银行重庆市九龙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朝天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渝中支行骗取贷款共计人民币39548万元。同时,谊德公司法定代表人卫承伟实际掌握的重庆黛梦日化有限公司、重庆丹芙莱化装品有限公司也多次采用虚构贸易背景骗取承兑汇票等手腕在中行九支行骗取贷款共计15645万元。

  谊德公司获得前述各家银行贷款后,将部分贷款转变用处,用于卫承伟个人投资的项目,同时将谊德公司投资的部分优质项目转移至卫承伟等个人名下,回避返还银行资金。至2007年9月案发,谊德公司尚有36408万元贷款未归还,黛梦公司、丹芙莱公司共有15165万余元未归还。

  此外,法院还查明,被告人陈强华、张静、陈颖、彭娅玲、顾平在谊德公司工作期间,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卫承伟部署,主要负责供给虚伪财务报表、虚伪做账等,辅助谊德公司非法占领银行资金。

  被告单位谊德公司为了在银行贷款、贷款展期、反复抵押贷款、解冻被冻结资金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原副行长郑保钢(已判刑)行贿30万元,向重庆市领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市场处处长曾强(已判刑)、副处长杨东渝(已判刑)行贿40万元,向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法侦察总队一支队原副支队长马丁(已判刑)行贿23万元,共计93万元。

  据此,法院以被告单位重庆谊德实业有限公司犯合同欺骗罪,判处分金人民币4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分金人民币1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四亿零一百万元;被告人卫承伟犯合同欺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毕生,并处没收个人全体财产;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毕生,并处没收个人全体财产;并对其余10名被告人分离以职务侵犯罪、合同欺骗罪、欺骗罪、辅助捏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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