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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伪造工作居住证买房者2年内不得在京购房--中国国情
2012-05-24

  新华网北京5月16日电(记者刘德炳)为了进一步严厉购房资历审核,严正惩处捏造工作居住证骗取购房资历的行为,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16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增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核验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对造伪者2年内停滞在京购房,永久撤消其办理工作居住证资历。

  根据北京市2011年2月实行的楼市限购政策规定,持工作居住证人员在北京市购房享受市民待遇。截至目前,已有4000多户家庭持工作居住证在京购房,有力地支撑了优秀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但是,近阶段以来,北京市涌现了部分捏造工作居住证骗购住房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的相干规定,也对北京市严厉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造成了不良影响。

  这份通知主要内容包含:一是进一步完美审核程序。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区县网签窗口应认真核对工作居住证等信息并在网上如实填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汇总后,由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进行核验,未通过核验则不予办理购房手续;在此基础上,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加快完美信息交流机制,尽快实现网上主动核验。

  二是严格打击捏造行为。发现捏造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行为的,2年内不得向其销售住房。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捏造当事人记入黑名单,今后不予办理工作居住证;涉及捏造工作居住证当事人所在单位义务的,将所在单位记入信用记载,暂停其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的资历。对捏造及协助捏造资料、供给虚伪信息及隐瞒家庭住房状态,涉嫌构成犯法的个人或单位,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三是严正惩处违规售房企业。对未实行购房资历资料收缴核查责任,未如实填报核验信息的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停滞网签,限期整改。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人力社保局表现,将继续严厉贯彻和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增强部门联动,高效、严厉地做好购房资历审核工作,依法严惩捏造材料骗购行为,保障持有效工作居住证家庭在北京市的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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